5月5日晚间,仙琚制药(002332)发布公告称,公司于4月30日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以垄断协议形式变更、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应当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张宇松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主持工作及战略部署,应当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的规定,主动提高反垄断合规意识。本案中,张宇松负有个人责任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上述因素,根据《反垄断法》,决定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374.67万元。并处2023年销售额8%的罚款1.72亿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95亿元。对张宇松罚款60万元。
公司确认本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尚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已制定反垄断合规管理指引和员工合规手册,并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和专项培训,以强化反垄断合规管理。
资料显示,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15号,成立日期2000年6月26日,上市日期2010年1月12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甾体原料药和制剂的研制、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皮质激素57.71%,妇科及计生用药19.57%,其他16.66%,麻醉及肌松用药6.06%。
地塞米松是激素类药物,具有较强的抗炎、抗过敏和免疫抑制作用,临床上使用频率较高,在各种疾病的治疗和急诊的抢救中都可能使用到,实际使用过程中有两种药物,一种叫醋酸地塞米松,另一种叫地塞米松磷酸钠。
地塞米松磷酸钠是亲水性的物质,在水中易于分散,血液中转运快,制成注射液能快速发挥全身疗效。该药除了过敏性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的综合治疗。
来源:橙柿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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