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调整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30 16:50:00    

5月30日,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具体如下:

5月30日上午,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坤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编办主任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胡晓晗同志宣布省委关于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

石青同志提名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检察长的任职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来源:“江西政读”微信公众号

相关文章: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调整05-30

“骑行男孩遭碾压身亡案”最新进展:检方对涉事司机决定不起诉05-24

检察机关依法对苟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05-07

2人因贪污受贿获刑,检察监督恢复执行13.5万元05-06

一县长任上被查05-06

李红军巡看重点会展活动 高世文参加05-06

假期返程高峰要来了!这份攻略请牢记→05-04

台青在江西:“让更多台湾同龄人看见真实的江西”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