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洁) 9月3日,记者从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5年8月,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落实“诉调对接”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受理了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派的6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作为青海省首批此类著作权侵权案件,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业优势,迅速分析研判证据材料,认定侵权事实,商榷调解方案,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知识产权保护“调解防线”。
据悉,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侵权软件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证明、权利取得合同等证据的核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条款,认定原告为涉案软件的权利人。
同时,通过对电子数据保全等证据的梳理核验,发现权利软件开发完成及首次发表时间均早于被诉侵权软件,且被告有途径接触到权利软件源程序。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技术专家研判,确认多名被告的软件前台代码与原告系统源程序高度相似,侵权事实成立。
此外,基于侵权事实和诉讼请求,工作人员援引类似司法判例,引导原告理性评估诉讼成本与损害赔偿金额,依据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等相关法律条款释法说理,明确被告侵权事实,劝其接受调解方案。同时,建议双方通过授权合规使用,变侵权为合作。经多轮调解,4家被告以合理赔偿金额达成和解,2家被告通过原告撤诉化解了纠纷。
本次调解发挥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优势,借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领域专家资源,通过代码比对等专业化手段准确认定侵权事实,实现了法律关系梳理与技术事实认定的深度融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服与认可。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现维权调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向统一,有效增强当事人的版权保护意识,助推我省软件产业有序发展,为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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