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光城文澜公馆小区优美的环境。 (记者米热扎提·木塔力甫摄)
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9月4日,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综合服务厅,黄勇将身份证放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自助终端机进行识别。不到一分钟,自助查询机就把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打印出来,上面清晰显示着名下房屋的位置、贷款、抵押状态等信息。
59岁的黄勇是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局分中心副主任。从乌鲁木齐首次住房普查时的“爬房量尺”,到住房制度改革时的“政策破冰”,再到公积金制度建立时的“从零起步”,他不仅是亲历者,更是这座城市住房变迁的见证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年来,乌鲁木齐市居民住房从片瓦遮头、蜗居斗室,到窗明几净、高屋广厦,更多人的“宜居梦”变成现实。
土坯房到楼房的记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当年,乌鲁木齐市房地产交易所应运而生。当时,购买房地产需到交易所办理登记,由交易所协助完成成交事宜;机关、团体购买民房,则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那时的新疆,人们多居住在地窝子——在平地上向下挖一个长四五米、宽三四米、深两三米的大坑,以胡杨树为梁、红柳枝为顶,铺上树枝、芦苇,撒上草籽、盖层薄土,中间留个天窗,地窝子便成了。
“当时乌鲁木齐的住宅基本是土坯平房。”80岁的居民张建设回忆,“白天屋内昏暗得必须点煤油灯,夏天闷热如罐,冬天土墙上结满冰碴,‘无风三尺土,有雨一街泥’就是城市的真实写照。”
1975年,9岁的黄勇跟着父母搬进长江路的平房。
“父母是来新疆支援建设的,1970年就到了这里,先在兵团团场待了4年,住的也是地窝子,后来才回到乌鲁木齐。当时住的房子大概一间半,不到20平方米,土木结构的墙皮一摸就掉渣。”黄勇说,自家条件在当时还算不错,一家四口,妹妹和父母挤着睡,他的“床”就挨在碗柜旁,用砖头搭个简易框架,上面拼几块木板。而院子里很多家庭因孩子多,六七口人挤一间房是常态。
1978年,黄勇小学毕业,一家人搬到了碾子沟的砖混平房。30平方米的砖房内,他和妹妹在半间屋里各有一张小床,中间拉着碎花布帘。“墙是水泥抹的,过年终于能贴年画了。”黄勇说:“当时院子里家家户户门口都搭了小棚子当厨房,里面砌着火墙和炉子,冬天全靠这个取暖。”
1983年,黄勇家的住房再次升级,这次搬到了牛奶巷路口的一栋5层住宅楼。黄勇记得格外清楚:“两室一厅,家里有了上下水,还有暖气片——不是集中供暖,是单位自己烧锅炉。铸铁的暖气片摸着热乎乎的。”
住房普查为城市住房建“户口本”
1982年至1985年,乌鲁木齐启动全市公房和私房普查,普查结束后开始换发房产证和土地证。高中毕业的黄勇成了待业青年,正好赶上市政府临时成立乌鲁木齐住房普查办公室,黄勇参与了半年普查工作。
“那时候乌鲁木齐的房屋产权、产籍都不清晰,普查就是为了摸清家底。”黄勇说:“哪些是公房、哪些是私房,面积多大、结构如何,都要一一登记。后来这个临时机构改成了产权产籍管理处,隶属房产局,也就是现在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的前身。”
普查工作分入户组和测绘组,黄勇两个组都待过。入户组要挨家挨户登记,按户口本记录家庭成员信息,用尺子丈量房屋面积并注明结构。黄勇说:“那时候的老房子多是‘四梁八柱’——四根木头梁、八根柱子,土块砌墙,屋顶是人字形或坡形的,主要集中在二道桥、山西巷。”
测绘组的工作更细致,量完面积后,工作人员要爬上房顶,用标尺确定四角方位,标清左邻右舍范围,最后绘制成图纸。当时主要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开展工作,高新区(新市区)只有部分区域涉及。
三年普查,最显著的成果是给城市住房建了“户口本”,这次普查的成果影响深远,统计出了公房、私房的具体数量,并备注清楚是房产局直管公房还是单位自管。
据了解,1985年乌鲁木齐市房屋总量达2365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6.26平方米;乌鲁木齐直管公房面积从1951年初的约8万平方米,增至1985年的61.37万平方米。
从保存的档案资料里,记者看到当时的产权证分为公房产权证和私房产权证,红色封皮上印着乌鲁木齐标志性建筑红山塔的图案,发证机关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证书上记录着产权人名字、房屋坐落、建筑面积、间数、用途等内容。
住房市场化的“破冰”
改革开放后,非公有资本的进入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动力。
1992年,第一家具有企业性质的房地产公司正式成立,开启了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新篇章。
20世纪90年代,乌鲁木齐市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推动了城市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房屋进入消费品流通市场,为房地产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1993年乌鲁木齐房地产市场初具规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新的房地产市场运行管理机制,对房地产转让、出租、抵押、评估、商品房预售等环节进行管理,完成了全市第一批公有住房出售工作。
当时已调到房改办工作的黄勇,亲历了住房制度改革阶段:“一 开始职工住公房都是交租金,价格比较低,大家早习惯了‘住房靠单位’模式,当改革试点推开、提出‘买房’这一全新概念时,不少人心里也犯嘀咕,一直住的公房,还能花钱买?正是在这样的疑虑中,房改逐步推进,后来慢慢推出了成本售房,价格更接近实际成本,大家也逐渐认可了。”
199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房改的根本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其中近期的任务是: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大力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和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1996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成立,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8年,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迎来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标志着福利分房制度结束,“市场化”成为住房建设的主题。数据显示,1991年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投资0.83亿元,1993年突破1亿元,1995年突破10亿元,2008年突破百亿元大关,截至2024年达369.49亿元,较1991年增长约445.2倍,年均增速约20.3%。
政策红利托起更多人“安居梦”
公积金制度刚建立时,不少职工心里都画着问号,这钱锁在账户里,啥时候能用上?所以最初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寥寥无几。后面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它的作用愈发凸显,贷款额度也逐步提高,办理流程也更加方便。
根据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1997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仅一笔,贷款金额19347.08元。202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共有1.58万笔,贷款金额92.48亿元。
近年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政策持续优化: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购买新建商品房(现房)、装配式建筑或多子女家庭首套住房的缴存家庭可贷144万元;当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处于历史低位,2025年已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线上解押、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等服务,政策红利不断释放。
乌鲁木齐市不断加快建立全覆盖动态住房保障机制,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采取了多种住房供给形式的改革和尝试,将更多的人群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来自甘肃的外来务工人员李明去年搬进了八道湾山水雅苑保障房小区,“小区环境特别好、设施也全,离学校也很近,我们就在这扎根了。”
乌鲁木齐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78年的3.3平方米增长到35.1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从1978年的8.5平方米增长到56.2平方米。
从皮尺丈量的土坯房到指尖滑动的数字产权,从“地窝子”到“空中庭院”,乌鲁木齐的住房变迁不仅是建筑的迭代,更是城市对民生温度的持续书写。在这片土地上,无数“住有所居、居有所乐”的现代故事,正在继续延续。
多说一句:城市更有“韧性”居民更有“黏性”
从“忧居”到“有居”再到“宜居”,乌鲁木齐住房的变迁,不仅是建筑形态的迭代,更是制度创新、民生实践与城市治理现代化同频共振的生动注脚。
制度创新是城市发展的“引擎”。住房制度的每一次突破,都是对时代命题的回应。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福利分房到市场经济商品房的多元化,从住房公积金制度激活“住有所居”的市场动能到住房保障体系织密民生兜底网——制度设计始终以“破题”为要,民生获得感是不变的“初心坐标”。
房子是“家”的象征,而“家”的温度,藏在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进阶里。这份温度的背后离不开城市治理的持续升级。从原来的单一治理,到社区、物业、居民“多元共治”的协同。——住房领域的治理创新,正是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缩影。
当“带押过户”线上办结、公积金政策动态优化,当老旧小区改造“问需于民”、物业服务融入基层治理,治理的精细化与人性化,让城市更有“韧性”,也让居民更有“黏性”。
从地窝子到广厦千万间,乌鲁木齐的住房故事,是这座城市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在“住有所居、居有所乐”的愿景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建筑的高度,更是城市治理的精度、民生福祉的厚度。(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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